(一) 導爆索
1、 普通導爆索
2、 煤礦許用導爆索
(二) 繼爆管
第四節 發爆器及爆破網路檢測儀器
一、 發爆器
(一)《煤礦安全規程》對起爆電源的規定
(1) 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。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。
(2) 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、發放,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。
(3) 發爆器的把手、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要是,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,嚴禁轉交他人。不到爆破通電時,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。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,摘掉母線并結成短路。
(4) 嚴禁在1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。
(三) 發爆器的檢查、使用和管理。
1、 檢查
(1) 外殼檢查
(2) 性能檢查
(3) 定期檢查
2、 使用
(1) 用前檢查。
(2) 接線要求
(3) 起爆操作
4、 保管
(1) 發爆器必須由爆破工保管,上、下井隨身攜帶,每班升井都做檢查。
(2) 發爆器的鑰匙由爆破工保管,不得轉交他人或隨意亂放。
(3) 發爆器發生故障,應及時送到地面由專人檢修,不得在井下拆開修理,更不得敲打、撞擊,以防發爆器失爆。
(4) 嚴禁用兩個接線柱連線短路打火的方法來檢查輸出電量的大小、有無殘余電荷和用發爆器檢查母線導通。
(三) 發爆器常見異常及對安全爆破的影響
(1) 發爆器有裂縫或螺母未緊固。通電時,有可能產生電火花并從裂縫中噴出,使殼外的瓦斯發生燃燒或爆炸。
(2) 發爆器接線柱銹蝕、滑絲。出現這種情況時,爆破母線與發爆器旺旺接觸不良,導致網路電阻過大,產生拒爆,或發生大火想想,引爆瓦斯。
(3) 發爆器開關失靈。當處于充電狀態時,卻使網路通過電流,導致早爆,發生本人事故。
(4) 發爆器內部由于受潮或其他原因,造成竄電、漏電。特別是導通器的發爆器,旺旺在導通時就發生爆炸,容易引起早爆或電傷爆破工。
(5) 發爆器輸出電能過小或充電時間過長。這時很容易使網路上的雷管通過電量不足,造成網路部分或全部拒爆。
(6) 氖氣燈不亮,爆破工無法確定起爆器充電是否正常,能否達到起爆要求。
(7) 主電解電容被擊穿,無法使電壓、電流升到正常值,導致輸出電能不足,造成網路內的雷管部分或全部拒爆。 |